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所得稅一次性扣除,會計正常折舊,相關遞延所得稅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
一次性扣除
遞延所得稅
2024-04-11
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匯算清繳補交的企業所得稅如何做賬?
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匯算清繳補交企業所得稅的賬務處理如下:
1、確認補稅金額:
借:所得稅費用(補稅金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補稅金額)...
小企業會計準則
企業所得稅
做賬
2022-09-09
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匯算清繳后應退回的企業所得稅如何做賬?
《小企業會計準則》下匯算清繳后應退回企業所得稅的賬務處理如下:
1、首先根據應退稅額沖減所得稅費用: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所得稅費用
2、...
小企業會計準則
企業所得稅
做賬
2022-09-09
母公司個別報表層面對存在大額累計虧損的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按預計可收回金額低于原初始投資成本的差額計提了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且因預計在該子公司股權轉讓或者清算該子公司時發生的損失將可以獲準在所得稅稅前扣除,故相應就該項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計提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該項長期股權投資被抵銷,則母公司個別報表層面原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在合并報表層面應繼續保留還是轉銷?
1.母公司個別報表層面就該項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應當滿足的條件在確定母公司個別報表層面有必要就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情況下,是否...
2022-04-27
A公司原系國有企業,2004年進行公司制改建,當時就固定資產的評估增值金額進行了賬務調整,同時按扣除該部分評估增值對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后的凈額確認資本公積。改制完成后,確認的資本公積轉入實收資本。此前A公司已取得關于2010~2013年度免征企業所得稅的相關文件,但尚無證據表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可延續享受免稅待遇。據此,2013年末,A公司針對當時公司制改建中評估增值且2013年末仍存在的資產對應的評估增值攤余金額乘以25%的稅率,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負債。
A公司在2014年11月取得免征企業所得稅文件,免稅期限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相應地,對原改制評估增值部分形成的遞延所得稅負債,須對新文件確定的免稅期間(2014~2018年度)內暫時性差異轉回金額影響的納稅金額部分作沖回處理。
因報告期內新發布稅務規定,導致需對以前年度公司制改建時的資產評估增值對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進行調整時,應如何處理?調整金額應計入資本公積還是當期損益?
A公司于2014年11月取得2014~2018年度的免稅文件時,轉回的相關遞延所得稅負債應該計入當期損益(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不調整前期未分配利潤,...
2022-04-27
關于工會經費余額能否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即工會經費的稅前扣除應滿足以下條件:必須是實際繳納數才能...
2022-04-27
土地增值稅清算前,在稅收成本無法有效暫估的情況下,是否可以不對實現銷售的項目測算土地增值稅清算時需補繳的稅款,確認相關負債,而直接將預繳的土地增值稅確認為當期稅金及附加?
本案例首先需要區別房地產銷售的方式,一般情況下房地產銷售分三種情況:1、一次銷售完成,在辦理銷售過戶手續前一次性繳清相關稅金。這種做法下不存在土地增值稅的預估問...
2022-04-27
A公司于2017年度通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取得B公司51%的股權,A公司在購買日編制合并財務報表調整B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價值時,根據評估報告對資產的評估增值額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負債,同時考慮到未來遞延所得稅負債轉回時不會真實導致納稅義務的產生,A公司在已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的限度內確認了對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與B公司可抵扣虧損相關),并基于該遞延稅項的確認結果計算商譽的應有金額。日后,遞延所得稅負債轉回時,遞延所得稅資產同步轉回。
2018年內(處于購買日后12個月內),由于B公司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可彌補虧損的抵扣年限延長至十年,B公司單體報表中考慮到未來可產生部分可抵扣的虧損(單體層面仍然存在大額虧損未來不可彌補),對可抵扣虧損部分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資產。
由于被購買方B公司在合并日后12個月內延長了稅務虧損的可抵扣期限,因而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是否調整合并報表中的商譽?
本案例的關鍵在于:1. 被收購方B公司獲取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相應延長虧損的稅前彌補年限,在多大程度上影響對于可預見的未來可產生應納稅所得額的估計;2. 如果調整...
2022-04-27
A公司通過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取得了B公司的控制權,在合并之前,A公司和B公司分別持有C公司30%的股權,在各自的個別報表中對C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合并日后,A公司自身及通過子公司B合計持有C公司60%的表決權,能夠對C公司實施控制。
A公司在合并報表中是否需要對C公司的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購買日公允價值和計稅基礎之間的暫時性差異確認遞延所得稅?
從購買方A公司的合并報表層面考慮,在取得對被購買方B公司控制權的同時,也同時實現了對C公司的合并(通過分步交易實現)。因此,A公司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當通過...
2022-04-27
對于企業發生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可享有的所得稅抵免優惠,在當年不足抵免時,可結轉抵免以后5個納稅年度的金額是否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規定:“……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
2022-04-27
A公司持有B公司30%的股權,并據此對B公司的財務、經營決策具有重大影響,采用權益法核算其對B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自A公司取得對B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以來,B公司處于累計虧損狀態,導致A公司按權益法核算的對B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低于初始投資成本。
對權益法核算確認的在合營、聯營企業虧損中所占份額,能否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一)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
2022-04-27
由于追加對被投資方的持股,公司對原來由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轉為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核算,管理層打算長期持有該股權。公司對原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負債,該遞延所得稅負債在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轉換時如何處理?轉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之后,根據被投資方凈資產變動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變動部分是否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本案例不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第十二條規定,本案例所涉及的是因取得對被投資方的重大影響而將核算模式由金融資產轉為權益法。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
2022-04-27
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是否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第十二條、,以及《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10)》相關解釋,是否確認與聯營企業的投資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
2022-04-27
A公司的下屬子公司在香港注冊,其分回的利潤需要補交企業所得稅。A公司存在較大金額的可抵扣虧損,因其未來的盈利能力不確定,無法判斷未來是否能夠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未對可抵扣虧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未對可稅前彌補的虧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公司是否可以對境外子公司實現的利潤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同時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按照“謹慎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足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要求:1. 對未來境外子公司將利潤匯回國內時可能產生的納稅影響,應當在A公司及其更上層母公司的合并報表層...
2022-04-27
小微企業確認遞延所得稅時用哪個稅率?
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是20%,即綜合稅率5%;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是不超過300...
2022-04-27
遞延所得稅負債轉回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背景:A公司2006年12月31日之前對子公司按權益法核算,并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負債。A公司2007年首發A股時凈資產折合為股本,新舊準則轉換時無法對權益法核算下的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做追溯調整(不切實可行),相關應納稅暫時性差額確認的遞延稅負債也未轉回。A公司擬于2013年7月將上述遞延稅負債轉回,沖減2013年度所得稅費用。
本案例中A公司擬采用會計估計變更的處理方法,而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規定,會計估計變更只能在“企業據以進行估計的基礎...
2022-04-27
對于與直接借記或貸記股東權益項目的事項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是否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背景:A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的相關規定,認定該可轉換債券同時包含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故在初始確認時將負債和權益成份進行分拆,分別進行處理。因為主管稅務機關僅允許在稅前扣除根據票面本金和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其負債部分的計稅基礎大于負債部分的賬面價值,故導致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產生。
為了說明會計原理的方便,假定這些虧損的未來稅前彌補是無期限限制的。不存在其他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不存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可在未來稅前彌補的虧損的金額大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金額;
應當就與直接借記或貸記股東權益項目的事項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第十一條規定,同時,財政部、證監會相關...
2022-04-27
在確認與未來可彌補虧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時,應當貸記“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還是直接貸記股東權益項目?
背景:A企業原為非公司制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本年度根據國有企業改制的有關規定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并按規定于改制實施日按評估值進行了賬務調整,相應將評估增值額貸記資本公積。但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并未因改制而改變,從而導致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第二十一條規定確認與未來可稅前彌補的虧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則貸方科目通常應為“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除非在...
2022-04-27
該企業存在較大金額的可在未來一定年限內稅前彌補的虧損,并且在未來的稅前彌補期限內,預計將可有足夠金額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轉回,則該企業是否總是需要確認與未來可稅前彌補的虧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背景:A公司購入一項債券作為投資,作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核算,期末在會計上按公允價值計量,假定計稅基礎等于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的攤余成本。期末,因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導致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企業總是需要確認與未來可稅前彌補的虧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將“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定義為“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
2022-04-27
因報告期內新發布稅務規定,導致需對以前年度公司制改建時的資產評估增值對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進行調整時,應如何處理?調整金額應計入資本公積還是當期損益?
背景:A公司原系國有企業,2004年進行公司制改建,當時就固定資產的評估增值金額進行了賬務調整,同時按扣除該部分評估增值對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后的凈額確認資本公積。改制完成后,確認的資本公積轉入實收資本。此前A公司已取得關于2010~2013年度免征企業所得稅的相關文件,但尚無證據表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可延續享受免稅待遇。據此,2013年末,A公司針對當時公司制改建中評估增值且2013年末仍存在的資產對應的評估增值攤余金額乘以25%的稅率,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負債。
A公司在2014年11月取得免征企業所得稅文件,免稅期限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相應地,對原改制評估增值部分形成的遞延所得稅負債,須對新文件確定的免稅期間(2014~2018年度)內暫時性差異轉回金額影響的納稅金額部分作沖回處理。
A公司于2014年11月取得2014~2018年度的免稅文件時,轉回的相關遞延所得稅負債應該計入當期損益(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不調整前期未分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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