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險合同的分保費用如何處理?
再保險接受人應當在確認分保費收入的當期,根據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定分保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再保險接受人應當根據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在能夠計算確定應向再...
2022-04-27
再保險合同的簽訂日與開始承擔保險責任的日期是否一樣?
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再保險合同一般自簽訂日起成立,但自合同規定的起期日起才開始承擔保險責任。因此,再保險合同的簽訂日與開始承擔保險責任的日期可能一致,也可能...
2022-04-27
再保險合同在資產負債表中列報哪些項目?
保險人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與再保險合同有關的下列項目:1.應收分保賬款;2.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3.應收分保未決賠款準備金;4.應收分保壽險責任準備...
2022-04-27
再保險合同的存出分保保證金如何處理?
再保險接受人應當在收到分保業務賬單時,將賬單標明的扣存本期分保保證金確認為存出分保保證金;同時,按照賬單標明的返還上期扣存分保保證金轉銷相關存出分保保證金。 ...
2022-04-27
再保險合同在利潤表表中列報哪些項目?
保險人應當在利潤表中單獨列示與再保險合同有關的下列項目:1.分保費收入;2.分出保費;3.攤回分保費用;4.分保費用;5.攤回賠付成本;6.分保賠付成本;7.攤...
2022-04-27
再保險分出業務的基本會計處理原則是什么?
再保險分出人不應當將再保險合同形成的資產與有關原保險合同形成的負債相互抵銷。 再保險分出人不應當將再保險合同形成的收入或費用與有關原保險合同形成的費用或收入相...
2022-04-27
再保險合同應當在附注中披露哪些信息?
保險人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再保險合同有關的下列信息:1.分入業務各項分保準備金的增減變動情況。2.分入業務提取各項分保準備金及進行分保準備金充足性測試的主要精算假...
2022-04-27
再保險分入業務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例:20×6年12月22日,丙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公司”)與I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I公司”)簽訂一份成數再保險合同,接受I公司分出的原保險業務。合同約定的分保比例為40%,分保手續費率為35%。合同起期日為20×7年1月1日,保險責任期間為1年。丙公司經驗、技術等方面比較成熟,采用預估方法確認每期的分保費收入。假定丙公司預估20×7年第一季度各月份與I公司再保險合同項下的分保費收入金額分別為:1月680萬元,2月730萬元,3月600萬元。丙公司于5月20日收到I公司發來的第一季度的分保業務賬單,賬單標明的分保費為2100萬元,分保手續費為735萬元。丙公司相關賬務處理如下(以“萬元”為單位)。
(1)20×7年1月,確認應收分保賬款及分保費用的會計分錄如下:借:應收分保賬款——I公司 680 貸:保費收入 ...
2022-04-27
再保險分出業務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例:20×7年1月31日,乙公司與客戶劉某簽訂一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保險金額為360萬元,自20×7年2月1日零時合同生效,保險期間為1年;劉某于合同生效當日一次性繳納保險費0.72萬元,乙公司開始承擔保險責任并確認了保費收入。該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屬于乙公司與E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E公司”)簽訂的溢額再保險合同約定的業務范圍。該再保險合同約定:每一被保險人的意外險自留額為100萬元,E公司的分保額最高限額為300萬元,分保手續費率為25%。20×7年7月10日,被保險人劉某發生車禍死亡,乙公司確定該事故屬于全額賠償責任范圍,于事故發生當月確認了賠付成本360萬元。20×7年7月29日,乙公司向劉某家屬支付了保險賠款,該保險事故結案。
乙公司就上述業務計算出應向E公司分出的保費金額為0.52[0.72×(360-100)÷360]萬元,分保手續費金額為0.13(0.52×25%)萬元,應從E公...
2022-04-27
如何判斷再保險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
如果再保險接受人能夠確定分保費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即分保費收回的可能性超過50%,則表明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一般情況下,如果再保險分出人信用良好,...
2022-04-27
再保險合同的分保賠付成本如何處理?
再保險接受人應當在收到分保業務賬單的當期,按照賬單標明的分保賠付款項金額,作為分保賠付成本,計入當期損益;同時,沖減相應的分保準備金余額。...
2022-04-27
再保險合同如何獨立于原保險合同?
一方面,再保險合同的再保險接受人與原保險合同的投保人和保險受益人之間不發生任何法律或業務關系,再保險合同的再保險接受人無權向原保險合同的投保人收取保費,原保險合...
2022-04-27
什么是再保險合同?
再保險合同,是指一個保險人(再保險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費給另一個保險人(再保險接受人),再保險接受人對再保險分出人由原保險合同所引起的賠付成本及其他相關費用進行...
2022-04-27
保財險再保險合同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例:20×6年12月2日,甲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與A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簽訂一份成數分保財險再保險合同,將合同規定范圍內的原保險業務向A公司辦理分保。合同約定,分保比例為10%;分保手續費以分出保費作為計算基礎,分保手續費率為25%;合同起期日為20×7年1月1日,保險責任期間為10年。20×7年1月1日,甲公司就該再保險合同規定業務范圍內的×企業財產保險合同確認保費收入12萬元;1 月31日,甲公司就×企業財產保險合同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11萬元;3月18日,×企業財產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至3月31日尚未結案定損,甲公司就該合同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7500萬元。
甲公司確認應收分保準備金的會計處理如下:20×7年1月31日,確認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甲公司應確認的對A公司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11×10%=1.1...
2022-04-27
應收分保準備金相關業務如何會計處理?
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在確認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的當期,按照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定分出保費和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分保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同時,原保險合同為非壽...
2022-04-27
再保險合同賠付成本如何處理?
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在因取得和處置損余物資、確認和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等而調整原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按照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定攤回賠付成本的調整金額,計入...
2022-04-27
再保險合同分出保費及攤回款項如何處理?
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當期,按照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定分出保費、攤回分保費用的調整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轉銷相關應收分保準備金余額。...
2022-04-27
攤回準備金和攤回賠付成本的區別是什么?
攤回準備金和攤回賠付成本的區別在于:攤回準備金是預計由再保險接受人補償的金額;攤回賠付成本是由再保險接受人實際補償的金額。因此,在確認攤回賠付成本的同時應沖減相...
2022-04-27
- 1
- 2
關注公眾號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33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