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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各類創新主體堅持長期主義,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加快建設具有全球重要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引領發展新質生產力,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研發投入補助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圳市研發投入補助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科技創新局
2026年2月25日
深圳市研發投入補助計劃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各類創新主體堅持長期主義,持續加大研發投入,推動全社會研發投入保持高增長和優化投入結構,提升科技創新“硬核力”和產業體系“競爭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市研發投入補助計劃項目的受理、審核、監督管理等活動,研發投入補助計劃項目包括科技創新券(訓力券、網絡券、共享券等)和研發費用資助項目??萍紕撔氯ㄓ柫θ⒕W絡券、共享券等)具體內容另行制定。
前款所稱研發費用是指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各類創新主體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其中,企業研發費用應當符合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等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文件規定的歸集范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研發費用應當符合研究與試驗發展(R&D)投入統計規范。
第三條 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各類創新主體上年度的研發費用增量情況,予以一定額度事后研發費用資助。對企業基礎研究投入探索加計確認,引導企業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力度,提升企業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能力。對規上工業企業、科技服務業企業研發費用探索加計確認,推動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逐步實現全覆蓋,提升科技服務業“含科量”。對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的企業探索予以事前研發費用資助,鼓勵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充分發揮研發準備金在推動企業技術創新中的關鍵作用。研發準備金制度的具體內容另行制定。
第四條 研發費用資助項目的組織實施遵循“公開透明、即申快享、注重實效”的原則。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是研發費用資助項目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一)制定研發費用資助項目管理制度,編制發布研發費用資助項目申請指南;
(二)組織開展項目受理、形式審查、審核確認和管理等工作,批準項目立項;
(三)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項目績效評價、資金追繳等工作;
(四)科研誠信管理。
第六條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具體實施研發費用資助項目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協助編制研發費用資助項目申請指南;
(二)在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開展項目受理、形式審查和管理等工作,規范工作流程;
(三)接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重大問題及時報告,配合開展項目審計、監督、績效評價和資金追繳工作;
(四)完成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七條 獲資助單位是研發費用資助項目具體實施的責任主體,主要職責包括:
(一)對提交資料或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二)接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下屬事業單位的指導,配合做好審計、監督、績效評價、資金退回等工作;
(三)加強資助資金使用管理,實行專賬登記、專賬核算和專款專用,將資助資金持續投入開展研究開發活動。
第三章 資助范圍和方式
第八條 資助對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注冊,在本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實際從事經營活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在本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
(二)研發費用須滿足以下要求:
1.企業:注冊成立時間在兩個會計年度(含)以上的,近兩年均已申報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且上年度研發費用增量達200萬元(含)以上;注冊成立時間不足兩個會計年度的,當年度已申報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且上年度研發費用達200萬元(含)以上。
2.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已連續兩年納入R&D經費統計的,上年度R&D經費支出額中橫向經費與市外縱向經費之和增量達200萬元(含)以上;上年度首次納入R&D經費統計的,R&D經費支出額中橫向經費和市外縱向經費之和達200萬元(含)以上。
(三)單位誠信記錄良好,不存在被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懲戒情形,不存在項目超期未申請驗收和超期未退款情形。
第九條 結合當年度符合條件的單位數量和預算規模,根據單位研發費用增長幅度,分檔給予梯度資助。每家單位年度內資助資金最低不少于2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其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兩個會計年度的企業和上年度首次納入R&D經費統計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分別根據其申請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時申報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研發費用和上年度R&D經費支出額中橫向經費和市外縱向經費之和,參照上述檔位、金額給予資金支持。
第十條 研發費用資助項目的資助流程如下:
(一)指南發布。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研發費用資助項目申請指南。
(二)開放受理。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資助條件的單位根據申請指南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填報申請信息,企業類提交近兩個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兩個會計年度的,提供當年度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等相關資料,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提供近兩年R&D經費支出額中橫向經費和市外縱向經費之和數據及相關佐證材料(首次納統的提供最近一年的數據)。未按照規定時間申請的視同放棄資助。
(三)項目核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組織開展形式審查、抽查核實、審核確認。
(四)項目擬定。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結合項目核查意見和年度財政資金預算安排,確定擬資助項目,制定資助方案。
(五)社會公示。擬資助項目在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的異議處理按照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六)項目立項。對公示無異議或者經調查異議不成立,并經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審定予以立項的項目,下達資助計劃。研發費用資助資金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撥付。不予立項的,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單位理由。
第十一條 研發費用資助項目不簽訂合同書或者任務書,資助資金由獲資助單位按照《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統籌用于單位持續開展研究開發活動。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獲得研發費用資助的單位,應加強對資助資金的使用管理,配合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依法開展的財政資助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工作。
第十三條 單位獲得資助資金后,因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實際研發費用發生變化或經稅務部門核查需核減研發費用(企業類),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經相關部門核查需要核減的,導致應享受資助資金減少的,應及時告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并將資助資金差額部分主動退回。對未及時告知和主動退回的單位,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依規追回相關資助資金。
第十四條 對單位違背科研誠信承諾,弄虛作假、騙取資助資金、應退未退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將責任主體列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實施一定期限內禁止其承擔或者參與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限制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或參加評優評先等懲戒措施。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追繳相應資助資金及利息,并將違規情況抄送至市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等相關部門。
第十五條 鼓勵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參照市級補助政策,按一定比例給予配套資助,市區聯動激發各類創新主體加大研發投入,增強全社會研發投入增長動能。鼓勵國資國企制定專項政策支持國企加大研發投入。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未盡事項,按照深圳市科技計劃的資金、驗收、誠信、科技倫理管理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